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完善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政策。《意见》将在今年10月8日起实施。根据《意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范围新增人群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规定标准分值(120分)、已婚、在上海无住房、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的非户籍常住人口。(上观新闻)
上一篇
优步支付1.48亿美元“和解费” 急于了结一桩大规模数据泄露案
下一篇
玖富集团再添实力股东SBI战略入股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上海一员工台风天怕迟到请假1小时,被重罚1500元,公司:应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批假领导也被罚!人社部门:违规;工会:提供法律援助
见证历史,普京首次登上俄日争议岛屿!他亲自指挥太平洋舰队,点名日本:日本觊觎俄领土,还对俄实施无端制裁
超4300股飘绿!贵金属领跌,黄金、白银跳水;13天9板传智教育跌停;生物科技、CRO领涨,创新药近10股涨停|A股收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