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广东清远市住建局发布房价“禁涨”通知:备案价不可上调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9-25 15:45

    每经编辑 张益铭

    9月25日,广东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可知,取消关于“备案价格允许在适当区间上浮和房价备案后申请提高备案价格”的相关规定。将“申请人取得相关价格备案资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逾期则该次价格备案视为无效”规定中,5个工作日更改为10个工作日。(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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