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融办发布《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注册于深圳市行政辖区内,已经于2018年2月5日前向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登记整改,且尚在运营的网贷机构应按本通知开展自查,自查业务范围为截至2018年8月31日的全部存量业务。(深圳市金融办)
上一篇
视频丨网安“黑科技”集中亮相2018年网络安全博览会
下一篇
海南“十一”起下调一批景区门票价格 最高降幅30%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商业航天翻倍股,被立案
以官员称正为重启对伊朗军事行动做准备;美三大股指跌超1%,国际油价大涨4%;茅台宣布今日起涨价;“巴菲特慈善午餐”6100万成交丨每经早参
自此,高端MPV从“将就”到“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