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对国有资产定价机制、员工持股、集团公司混改等方面有关内容加以明确。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表示,意见对前期混改中存在的多重障碍,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措施。前三批已经纳入发改委混改试点的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等七大领域央企和地方国企将率先受益。在积极推进混改试点企业员工持股方面,意见提出,试点企业数量不受“133号文”规定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报)
上一篇
红塔证券中止上市审核 原因待明
下一篇
马斯克生意做得high!环月球旅行提前5年卖完,但他自己却不敢坐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支付宝回应“扣款捐赠184万元”:涉事账户存在与他人共用嫌疑,正在向警方寻求帮助
《中国钒钛产业发展报告(2026)》在蓉发布,全钒液流储能被看好,但业内表示:“行业的‘春天’尚未真正到来”
股价3天涨超30%!中巨芯拟募资不超8亿元扩大电子级硫酸等产能,同步回应“韩国厂商从中国采购无水氢氟酸”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