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要认真贯彻国家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推动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要严格执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发〔2018〕99号)各项规定,切实抓好预案组织实施。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适应粮食市场化收购新形势,创新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
上一篇
统计局:下一步固定资产投资有望趋稳
下一篇
午间公告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A股大反攻,创业板指直线拉升,涨1.6%,宁德时代、中际旭创、新易盛大幅拉升,大金融板块持续反弹
西藏巴青地震已致16人遇难、76人受伤,西藏那曲投入各类救援力量5000余人,西部战区空军无人机部队,1架无人机飞赴那曲震区进行勘察
超范围、超条件申报税收减免不可取 专家提醒: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准确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