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要认真贯彻国家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推动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要严格执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发〔2018〕99号)各项规定,切实抓好预案组织实施。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适应粮食市场化收购新形势,创新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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