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书,对韩健华内幕交易焦作万方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没收韩健华违法所得57.33万元,并处以57.33万元罚款。据了解,韩健华与焦作万方董秘贾某焰贾某焰两人在业务上有联系,在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两人多次通讯联络并见面会谈。韩健华在2013年10月22日-25日先后分六笔转入由其实际控制的张某鑫证券银行账户440万元,其实际控制的张某鑫证券账户在2013年10月24日开始买入“焦作万方”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韩健华卖出上述股票,共获利573,316.13元。(河南证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