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发通知,要求在8月24日发布的《关于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2018年10月15日前,再提交89项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材料。此次要求递交的89项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格外看重,如发现存在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补充通知中的材料清单显示,网贷机构需要补充提交的资料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制度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数据统计、存管银行、信息披露、信息安全、说明类文档、其他资料等9类共89项。(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