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底前国内天然气产量达到2000亿立方米以上。此外,要统筹推进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建设,实现储气设施集约化规模化运营,避免“遍地开花”,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合资合作建设储气设施。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旭 每经实习编辑 卢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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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底前国内天然气产量达到2000亿立方米以上。
据《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18》白皮书显示,2017年中国天然气产量增长超100亿立方米,达1480.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2%,但离上述年产2000亿立方米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
为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天然气供需动态平衡,意见提出,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深化油气勘查开采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各油气企业全面增加国内勘探开发资金和工作量投入,确保完成国家规划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严格执行油气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全面实行区块竞争性出让,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转让矿业权,完善矿业权转让、储量及价值评估等规则。
意见要求,建立已探明未动用储量加快动用机制,综合利用区块企业内部流转、参照产品分成等模式与各类主体合资合作开发、矿业权企业间流转和竞争性出让等手段,多措并举盘活储量存量;统筹国家战略和经济效益,强化国有油气企业能源安全保障考核,引导企业加大勘探开发投入,确保增储上产见实效。
天然气海外供应体系多元化也是保供应的重要举措之一。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进口国别(地区)、运输方式、进口通道、合同模式以及参与主体多元化。天然气进口贸易坚持长约、现货两手抓,在保障长期供应稳定的同时,充分发挥现货资源的市场调节作用。加强与重点天然气出口国多双边合作,加快推进国际合作重点项目。
在储气方面,意见提出,建立以地下储气库和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为主、重点地区内陆集约规模化LNG储罐为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多层次储气系统。供气企业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各地区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
意见要求,统筹推进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建设,实现储气设施集约化规模化运营,避免“遍地开花”,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合资合作建设储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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