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为了“延禧”,爱奇艺向今日头条索赔3000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9-03 18:41

    今日,据海淀法院网消息,因《延禧攻略》遭擅播,爱奇艺将今日头条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00万元。事实上,近年来起诉知名影视作品网络版权侵权的案件时有发生。短视频在蓬勃发展的同时,盗版侵权乱象也日益凸显。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今年7月上旬,在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启动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中,已将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纳入三大重点整治的范畴,抖音、快手、微视、哔哩哔哩等热点短视频应用程序皆被列入重点监管。

    每经记者 杜蔚    每经编辑 宋红    

    网络播放量累计近169亿,《延禧攻略》成为今夏当之无愧的全民爆款。自开播以来,该剧点击量和口碑一路飙红,碾压同期所有影视综艺。不仅刷屏各大网站,甚至成为了无数自媒体的典型素材,被从广告、演员等各个角度深入剖析。

    然而,上周刚刚收官的《延禧攻略》,今日(9月3日)上午,却因一桩信息网络传播侵权案,再次引发关注。

    ▲图片来源:海淀法院网

    海淀法院网在“案件快报”发布了《称<延禧攻略>遭擅播,“爱奇艺”诉“今日头条”索赔千万》的消息,因认为电视剧作品《延禧攻略》被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将“今日头条”运营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自家的作品被别的平台剪短擅播,且短视频单片播放量已超过80万次,爱奇艺的损失可见一斑。事实上,近年来起诉知名影视作品网络版权侵权的案件时有发生。每经影视记者统计发现,从2016年至2018年1月17日,市场第一梯队的三大视频平台优酷、爱奇艺、腾讯向海淀法院发起的有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维权诉讼多达19起,合计索赔金额2938万元。

    如今,短视频在互联网行业中异军突起,蓬勃发展的同时,盗版侵权乱象也日益凸显。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爱奇艺对今日头条的单一索赔就达3000万元,超过此前“优爱腾”的索赔之和。

    与此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今年7月上旬,在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启动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中,将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纳入三大重点整治的范畴,抖音、快手、美拍、秒拍、微视、梨视频、哔哩哔哩等热点短视频应用程序皆被列入重点监管。

    索赔3000万 超“优爱腾”此前19起维权金额

    爱奇艺诉称,其经合法授权依法享有影视作品《延禧攻略》在全球范围内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享有针对侵权行为依法维权的权利。目前影视作品《延禧攻略》正在爱奇艺网站及客户端进行全网独家播出,播放量已超过100亿。

    原告调查发现,“今日头条”手机端应用程序以短视频的方式传播影视作品《延禧攻略》,短视频的内容系该作品的剧集内容,且短视频单片播放量已超过80万次。

    原告认为,未获得授权擅自在“今日头条”手机端应用程序中非法传播影视作品《延禧攻略》的行为侵害了其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请求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00万元。

    ▲《称<延禧攻略>遭擅播,“爱奇艺”诉“今日头条”索赔千万》(海淀法院网/图)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第一时间采访爱奇艺相关人士,其回应称:以法院公布信息为准。

    据恒大研究院研报显示,截止2018年6月短视频行业活跃用户数突破5亿,相比2017年同比增长104%。截至2018年6月,短视频应用渗透率达46% ,即近半数网民成为短视频用户。

    “抖音+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产品矩阵让今日头条成为了短视频赛道的领跑者。从DAU(日活跃用户)来看,2018年6月今日头条旗下的短视频APP均进入第一梯队,其中抖音DAU过亿,超越快手位居短视频榜首。

    ▲恒大研究院研报

    事实上,《延禧攻略》的网络传播权被侵权,也并非是爱奇艺一家的烦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粗略统计发现,从2016年至2018年1月17日,仅海淀法院受理的三大视频网站优酷、爱奇艺、腾讯起诉被侵犯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就多达19起,索赔金额合计2938万元。2017年的热门影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等均牵扯其中。过往热剧《琅琊榜》《花千骨》《盗墓笔记》,以及热门综艺《中国好声音》《奔跑吧兄弟》等也未能幸免。

    彼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审判法院官网一一查询,并未看到相关案件的判决结果。

    “查不到的原因,可能是案子还在审理中,也可能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调解可不在网上公布文书),也有可能判决了判决书还没上网公开(一般时间较长),最有可能的是还在审理中。”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王体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解释道,“通常法院会在一审立案后3~6个月内审结,特殊案件可能会在12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内审结。当然也可能是双方和解了,判决书没上网。”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影视剧、综艺的网络传播权被侵权多发生在长视频播出平台,此次却是短视频平台未经许可,剪短视频后进行传播引发了诉讼,且3000万元的索赔金额巨大,超过“优爱腾”19起维权索赔的总金额

    四部委出手 将短视频侵权纳入整治重点

    “中国互联网内容产业已经位居世界前列,2016年整体营收达到3820亿元。按此增速,到2020年中国将超过日本和韩国,成为全球第二。”腾讯主要创始人陈一丹在2017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说,“从2006年到2016年,中国互联网内容产业一直处于快速增长态势,产业整体收入增长了26倍,年均增长率超过30%。”

    网络内容产业高速发展,但与之相伴的却是影视作品网络传播版权纠纷频发,侵权案件数量明显增加。中国版权协会版权监测中心副主任吴冠勇提到了一个触目惊心的统计数据,“2016年盗版侵权开始向网络影视倾斜,其中视频盗版在全部网络盗版总量中占比已超50%。”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会分批公布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及已获授权的平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剑网2017”专项行动答记者问时更提到:“聚合链接、网盘分享、破坏技术措施等新的盗版方式出现,影视作品侵权盗版有所反弹有所抬头。据统计,2016年北京市法院新收著作权案件约1.45万件,涉及影视版权纠纷案件约占1/5,其中80%是网络影视案件。

    中国目前已有《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但影视行业网络版权侵权纠纷为何还屡屡出现?“有法律规定是一回事,遵守法律规定又是一回事,法律在执行中效果难尽人意,也是常见现象。”王体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道,侵权现象屡禁不止主要有几方面原因,“一是著作权相关法律存在较多的侵权抗辩事由,侵权者往往会利用这些侵权抗辩事由打擦边球;二是侵权现象大量普遍存在,权利人难以及时发现并维权,给侵权人制造了可乘之机;三是和侵权可能获得的利益相比,法律规定的侵权赔偿金额普遍不高,侵权人为了利益往往愿意冒险;四是权利人举证侵权损害的难度大,侵权人维权积极性不高。”

    国家版权局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遏制网络版权侵权,如“剑网”专项行动、“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制度”等。这些行动已获成效,在“剑网2017”开展的影视作品版权专项整治中,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侦破“迅播影院”侵犯著作权案,该网站涉嫌非法发布影视作品3万余部,主要犯罪嫌疑人牟利800余万元;北京监测、删除562个侵权平台的20856条盗版影视链接。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由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起的“剑网2018”专项行动自今年7月上旬开启,将利用4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三项重点整治,其中之一便是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具体为,针对当前短视频领域存在的未经授权复制、表演、网络传播他人影视、音乐、摄影、文字等作品,以合理使用为名对他人作品删减改编并通过网络传播,短视频平台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对他人作品进行侵权传播等版权问题,专项行动将把抖音短视频、快手、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快视频、美拍、秒拍、微视、梨视频、小影、56视频、火萤、哔哩哔哩等热点短视频应用程序纳入重点监管,一方面重点打击短视频领域的各类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引导短视频平台企业规范版权授权和传播规则,构建良性发展的商业模式。

    于慈珂强调,在“剑网2018”专项行动期间,将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坚决曝光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互联网企业。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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