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药经理人研究院发布的《2018中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现实,绝大多数上市医药制造企业的CSR报告未经过任何独立的第三方审验。总体而言,第三方审验参与度极低,未经审验的CSR报告比例达到95.61%。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旭
9月2日,在“第十届中国医药企业家科学家投资家大会暨改革开放40年医药企业创新成果展”上,E药经理人研究院发布了《2018中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近10年间,我国214家上市医药制造企业中只有41家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下称“CSR报告”),其中有15家企业已经坚持连续10年发布CSR报告。E药经理人研究院根据《中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实施指南》的九大评价指标,对上述41家企业发布的CSR报告提取出对应的相关信息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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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显示,具体的一级指标包括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可持续发展责任、客户社会责任、人权社会责任、劳工关系社会责任等9个部分;而在这些CSR报告关于一级指标披露情况中,人权社会责任披露情况最佳,类别平均披露率为59.02%;其次是EHS社会责任指标、社会公益责任指标、可持续发展指标和劳工关系社会责任指标,类别平均披露分别为56.59%、53.17%、50.73%、50.24%;此五类类别平均披露率较高,类别平均披露率均超过50%。
此外,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指标平均披露率为49.76%,披露情况良好。客户社会责任指标、价值链生态圈社会责任指标披露情况不理想,类别平均披露率均不足40%。
值得注意的是,该报告指出,在这些CSR报告中,产品安全责任指标披露情况最差,类别平均披露率仅21.46%。
在9个一级指标中,产品安全责任指标排在末位。报告显示,该指标下涵盖1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报告选取了“药品质量培训次数及投入”、“药品抽检合格率”、“企业产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被官方确认的产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公布情况”和“企业药品召回制度”这5个指标进行分析。
上述分析发现,在这5个指标中,“企业产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指标有最高的披露率,达到36.59%。报告认为,这项数据说明企业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上有较好的披露意识,这可能与国家出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督监测》办法有关。该办法明确指出:加强对上市药品的安全监督、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另外,“被官方确认的产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公布情况”指标和“药品质量培训次数及投入”指标的披露率最低,分别为12.20%和14.63%。报告认为,“被官方确认的产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公布情况”的披露情况不理想,可能是企业出于回避负面信息的需要,披露该指标的主观意愿较低,因此尽可能地避免披露对企业不利的不良反应时间发生情况。
“药品质量培训次数及投入”的披露情况不理想可能与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及企业披露该指标的意识不高有关,或者企业即使理解到位,但披露的信息多是定性的描述,缺乏关键的定量数据。
此外,报告还指出,绝大多数上市医药制造企业的CSR报告未经过任何独立的第三方审验。总体而言,第三方审验参与度极低,未经审验的CSR报告比例达到95.61%。
据悉,第三方审验是由独立的第三方,以公正、公平、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CSR报告编制依据对企业的CSR报告予以审验或评级,以确定CSR报告质量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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