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18-09-01 17:23

9月1日,@昆山公安 通报“昆山砍人案”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


上一篇

交通运输部:滴滴的致歉还是浅层次的 反映出公司尚未真正吸取血案的教训

下一篇

昆山警方:“反杀案”骑车男子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责,撤销案件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