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各股东、股权转让双方内部纠纷仍未结束,这一次,在华平股份董事会会议上,由智汇科技提名的两名董事对公司半年报投出了反对票,理由是智汇科技的几位实控人不是华平股份的实控人。两名董事的做法,可以看作公司内部纠纷的表现。
每经记者 孙嘉夏 每经编辑 文多
相较于屡见不鲜的上市公司股东对于实际控制权的争夺,华平股份(300074,SZ)的股东却反其道而行之。
无论是作为股权转让方的原控股股东刘焱等人,亦或是作为股权受让方的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科技),看起来似乎都对公司实际控制权避之唯恐不及。
在8月27日召开的华平股份董事会会议上,由智汇科技提名的两名董事对公司半年报投出了反对票,认为半年报中将智汇科技的几位实控人披露为华平股份的实控人,这种做法不符合实际情况。
但据此前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智汇科技成为了华平股份的控股股东,智汇科技的实控人也由此成为上市公司的实控人。
8月30日晚间,智汇科技的控股股东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付集团)在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华平股份目前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管的部分行为,深表失望。
华平股份公告截图
在华平股份8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但董事吕文辉和雷秀贤投票反对。
吕文辉认为,智汇科技目前持有上市公司15.23%股份,智汇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不是华平股份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此外,智汇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合计可支配华平股份20.0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并没有超过30%,不足以对华平股份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也并不能够决定华平股份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在华平股份目前的9名董事中,由智汇科技提名并当选的董事为3名。吕文辉认为,除该3名董事外,华平股份高级管理人员中并不存在由智汇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派或任命的情况。智汇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未参与过华平股份的具体经营管理,亦不存在其他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华平股份的情形。
由此,吕文辉认为,华平股份2018年半年报将智汇科技的实控人叶顺彭、姚莉红和刘海东披露为华平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不符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现行的证券法律法规。
董事雷秀贤也认为有关实控人的认定“违背客观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吕文辉、雷秀贤均是由智汇科技提名后,进入华平股份董事会。
如今,由自家公司提名的董事,却明确否认本公司实控人为华平股份实控人,这一举动无疑使人疑窦丛生。
华平股份公告截图,这是之前“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描述
华平股份另一名董事奚峰伟也称,《2018年半年度报告》是对2018年上半年的客观表述,智汇科技在2017年12月和2018年5月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已经确认叶顺彭、刘海东、姚莉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智汇科技提名的董事突然否认该三人的实际控制人身份,表示要修改以前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这是雷秀贤和吕文辉两位董事故意否认已经发生的事实。
对于吕文辉、雷秀贤两名董事否认智汇科技实控人为华平股份实控人的看法,智汇科技的控股股东智付集团在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两位董事基于华平股份的现状——即董事会大部分成员均是多年以来的老班子,高级管理人员也延续多年基本没有变化,认为华平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实际发生变化,智汇科技还没有实际成为华平股份的控股股东,智汇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也还没有实际成为华平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这是任何一个不带有偏见的人都能看得出来的明白简单的事实。
“从会议公告看,两位董事持有上述认识。因此他们在董事会会议上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对此,我们完全同意两位董事的看法。”智付集团称:“从华平股份董事会开会的结果来看,也证明了智汇科技虽然是第一大股东,但确实还不是华平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否则会议结果就不会是这样。”
在8月27日的董事会会议上,吕、雷两位董事还对《关于2018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投出了弃权、反对票,并介绍了相应的理由。
董事奚峰伟称,吕、雷对相关议案投了反对票,可以看出两位董事不能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不能客观地考虑公司的利益,而是代表着大股东的利益。在关系公司稳定的重大事件上,不顾员工利益,不顾公司稳定,不顾公司中小股东利益,非常不合适。雷秀贤表示对议案没有时间来考虑,但公司提前了10天通知董事会召开事实,雷秀贤董事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有很多的时间来公司查阅资料。我们准备的底稿资料您什么也没有查阅,而是直接以没有时间查阅来投弃权或反对票,说明雷秀贤董事参加本次董事会未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
图片来源:摄图网
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智付集团认为,吕、雷两位董事在董事会权限内履责,对华平股份和华平股份的全体股东负责,维护了华平股份的整体利益,也就自然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他们作为董事的言行代表了他们个人的职业道德与专业水平。从会议公告看,集团认为他们认真审议了华平股份的相关文件,认真发表了对于相关事项的个人意见,这表明了他们对于履行华平股份董事职责的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表现出了作为公司董事对公司忠实、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表现出了应有的对工作的审慎与责任担当。
“对此,作为股东我们感到满意。”智付集团称:“对于华平股份目前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管的部分行为,我们深表失望,我们尤其希望在任的所有董事们,要以公司根本利益为重,要以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为重,尽职尽责,搞好企业经营工作。”
8月3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向华平股份发去了采访邮件,但至截稿时尚无回应。
董事会层面的针锋相对,显然与公司股东之间的不和相关。
华平股份8月29日公告称,由于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原控股股东刘晓丹、刘海兰、刘焱已起诉智汇科技和智付集团。
作为股权转出方的原告认为,根据双方此前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原告已履行了标的股份交付义务,但被告在支付了前两期股权转让款后,经多次沟通催告,仍未能支付后续的股权转让款。
根据早前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1元/股,双方并约定了详细的付款流程。
但此后,由于遭遇股东熊模昌“搅局”,导致由智汇科技提名的董监事候选人并未能如愿当选。
在8月8日回复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中,华平股份介绍,熊模昌退出后,股权转让方多次与智汇科技及智付集团商讨智汇科技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事宜,但智汇科技及智付集团至今未给出相关改组的计划及安排;同时智汇科技与股权转让方进行多次谈判要求延期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但无法提出可行的支付时间表,双方反复协商未果。
“我们从跟智汇科技的沟通中获悉,智付集团目前财务情况恶化,资金紧张,我们认为智汇科技态度转变,致使该协议无法实际履行的根本原因,在于智汇科技目前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故其有意怠于履行合同义务,拒绝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方称。
不过,在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智付集团称,并不存在财务情况恶化、资金紧张的情况。
在上述回复函件中,智汇科技则表示,股权转让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如期确保智汇科技提名董监事候选人当选,至今未能完成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让。且股权转让方在《股份转让协议》订立过程中,故意隐瞒其与公司第二大股东熊模昌存在重大纠纷的事项。
智汇科技称,该公司是基于股权转让方承诺能够确保将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给智汇科技,所以才在所转让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较低情况下以远高于当时市场股票交易均价的价格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由于智汇科技至今无法取得公司的控制权,股权转让方已经构成违约并应承担责任。同时,也正是由于所提名的董、监事候选人仍未能全部当选,因此,剩余转让价款的付款条件还未成就,智汇科技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也不存在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华平股份周K线图(新浪财经截图)
股东间纷争未决,华平股份股价也一路下跌。8月31日,公司股价报收于3.24元/股。
“大家的钱都不是风吹来的,谁都不愿意亏损,暂时的账面亏损不可怕,只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团结一心,搞好经营工作,相信华平股份的股价就有涨上来的那一天。股价涨了,股权激励让员工获得了收益,这是应该的;股价跌了,就要让公司、实质是其他股东买单,这是不公平的。”智付集团称:“作为华平股份现在的第一大股东,我们对于华平股份出现的很多不正常现象,包括业务收入下降、经营亏损、员工流失等现象,感到非常关注与忧虑。希望华平股份的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华平股份的全体员工,团结起来,共同为扭转不利的经营局面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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