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CPI同比涨幅回升至2023年3月份以来最高;有色矿采出厂价格连续22个月环比增长
不止3030亿桶石油和150万吨稀土!美国盯上委内瑞拉和格陵兰岛,为美元美债“续命”
我国新增20万颗卫星申请!什么信号?专家解读
证监会答复政协提案称,互联网形式的证券业务本身仍具有证券属性,其业务性质、经营条件、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可以沿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运用互联网技术的证券经营机构和服务机构,仍需在原有框架下开展相关业务和服务。同时为防范互联网技术在证券行业具体运用时可能存在的风险,我会后续将统筹考虑对互联网形式的证券发行(如股权众筹)等具体情形进行特别规范,适时制定或修改相关规定。
上一篇
证监会:下一步,将指导中金所继续推进股指期权研发工作
下一篇
新个税法10月1日起施行!5000元起征点将动态调整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