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依托“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围绕纳税人痛感最强烈的事项,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办税便利度。例如今年10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提供功能更加全面、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系统。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王可然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围绕近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举措等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硬举措,为纳税人解决痛堵难问题。
那么,上述举措包括什么内容?有哪些特点呢?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这些举措主要有四个大的方面,包括鼓励多地先行先试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方式、精准解决痛点难点问题提升办税便利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倒逼管理服务方式转变、坚持问题导向立改立行确保实效。
付树林介绍,2017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5省(市)税务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一年来,各试点单位围绕纳税人办税的“堵点”“痛点”“难点”,共制定350条先行先试措施,为全国税务系统提供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实现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
他表示,为进一步发挥试点引领效应,今年9月底前,在5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再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新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等12省(区、市)税务局作为第二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并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勇于创新,大胆示范,推出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办税便利化措施,推动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此外,在办税便利化方面,付树林介绍,依托“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围绕纳税人痛感最强烈的事项,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办税便利度。例如今年10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提供功能更加全面、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系统;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避免“数据反复填”。此外,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开放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接口,推动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缩企业纳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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