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和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对辖区内尚未建设充电设施且向社会开放使用的既有停车场(含限时开放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引导燃油车避免占用电动汽车充电车位。(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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