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昨起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征求意见。《规定》提出,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规定》提出,未成年人节目应避免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例如,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其服饰、表演应当符合未成年人年龄特征和时代特点,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并且,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规定》还禁止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北京日报)
上一篇
上海正在争取让临床急需的境外已上市抗肿瘤新药先行定点使用
下一篇
隋强:考虑在新三板市场建立大额融资制度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视听浪潮下,创意如何护权?浙江高院陈为:优质的司法供给是营商环境的核心竞争力
首部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在即:违法成本大幅提高,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害事实也被纳入……
副总裁陶雪璇调任大众点评负责人,美团本地生活攻防战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