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各试点单位围绕纳税人办税的“堵点”、“痛点”、“难点”,共制定350条先行先试措施,为全国税务系统提供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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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准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硬举措,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办法,进一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源于去年。2017年7月,税务总局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5省(市)税务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一年来,各试点单位围绕纳税人办税的“堵点”、“痛点”、“难点”,共制定350条先行先试措施,为全国税务系统提供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例如,试点单位通过加快信息系统的集成整合,实现系统间的功能整合、数据互通、一体运维,有效减轻了税企双方负担:上海市税务部门推行要素申报,建立“防伪税控系统”与“金税三期系统”的数据集成,实现申报数据的自动归类和自动填写;广州市税务部门推行一般纳税人“一键申报”,自动生成申报表,将申报准备时间从20分钟压缩至5分钟等。
《通知》要求,今年9月底前,在5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再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新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等12省(区、市)税务局作为第二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通知》明确,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要勇于创新,大胆示范,推出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办税便利化措施,推动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另外,为给纳税人创造更好更优的办税体验,《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表示,通过优化业务信息系统功能,提供免填单服务,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向记者表示,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针对纳税人办税时的堵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有助于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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