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昨日公告称,根据税务总局批复成立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反避税调查局、12366纳税服务局,相对应的对外名称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税务分局,属于北京市税务局派出机构。其他省市也将有相应的派出机构设置,但职能并不完全一样。(一财)
上一篇
三大指数均刷新阶段新低 创业板大跌2%
下一篇
大商所:调整相关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金科股份2025年净利润由负转正,满足“摘星脱帽”申请条件
两办发文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专家:分类界定劳资关系,健全计酬规则
AI爆发、高端制造共振!这些A股公司2026一季报集体“狂飙”,有的净利猛增超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