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昨日公告称,根据税务总局批复成立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反避税调查局、12366纳税服务局,相对应的对外名称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税务分局,属于北京市税务局派出机构。其他省市也将有相应的派出机构设置,但职能并不完全一样。(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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