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经交易商协会2018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初审、2018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复审,决定给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评级”)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一年。
经查,2017年11月-2018年3月,大公评级在为相关发行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同时,直接向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同时,在交易商协会业务调查和自律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大公评级向协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虚假表述和不实信息。经两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大公评级上述行为明显违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相关自律规定,违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影响负面,决定给予大公评级上述自律处分。(交易商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