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张弩
中弘股份收到安徽证监局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披露的2017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通过查阅中弘股份财报数据发现,中弘股份在2017年半年报、三季度公布的营收、净利润均呈现同比增加态势,而其2017年年报的数据则完全呈现另一副景象,2017年的总营收同比下降77%、净利润同比暴跌1355%,归母净利润也由之前三份财报中均为正值,同比下滑1699%。成了-25亿元。
而本次证监会对中弘股份的立案调查,则让这家本就处于业绩巨亏、股价逼近“仙股”、存在超50亿元债务逾期的房地产企业雪上加霜。
在本次立案调查之前,中弘股份已经多次受到监管层处罚。
2018年4月,公司因子公司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及债务逾期事项未及时准确披露,安徽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由于公司以与三亚鹿回头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为由支付的61.5亿元预付款事项,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刘祖明作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在知悉上述重大事件发生时,未按照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安徽证监局对公司和刘祖明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2018年5月,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控制人王永红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干预经营管理,直接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公司在大额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等方面存在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情形,并且当该事项发生后,公司未及时进行披露,因此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要求公司立即对公司内控开展自查,并提出了三项改正要求。
2018年7月,公司发生子公司如意岛公司停工、被处罚等重大事项以及多笔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等违规问题。公司董事长王继红,在履职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督促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是造成公司违规问题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吴学军,在履职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主动了解和汇总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是造成公司违规问题发生的直接责任人。中弘股份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同时,中弘股份因如意岛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书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合规也被出示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8月9日,中弘股份披露公告,中弘股份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50.33亿元,全部为各类借款。
对于解决自身巨额逾期债务问题,中弘股份曾给出的方案是:寻求重组摆脱困境、加快资产出售、催收应收账款。
不过除开此前与港桥投资、新疆佳龙的重组计划之外,中弘股份控股股东全部股份也已经被司法冻结,让后续转让股权来获得资金变得难以轻易进行。
3月19日,中弘股份发布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中弘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王永红通知,中弘集团、王永红与港桥投资于3月19日共同签署战略重组协议,港桥投资将联合其他主要合伙人发起设立一只不超过200亿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用于重组中弘集团旗下的所有资产,这曾被看作是其面对资金危机作出的一项重要自救举措。
5月27日晚,中弘股份发布公告称,由于该公司控股股东中弘集团未能与相关债权人就偿债安排及重组事项达成一致,中弘集团、实控人王永红及港桥投资于5月25日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该重组事项。
此次重组失败一个月之后,中弘股份又找到了新的接盘方。6月28日,中弘股份控股股东中弘卓业与新疆佳龙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佳龙)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协议称,中弘卓业拟将所持公司22.28亿股股份全部转让给新疆佳龙,占公司总股本的26.55%。转让后,新疆佳龙将成为中弘股份控股股东。
中弘股份8月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中弘卓业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共22.28亿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冻结。
在近一年多种利空消息轰炸之下,中弘股份资本市场表现自然也不会好看。截至8月14日收盘,中弘股份股价已跌至1.04元,逼近仙股,而在2018年6月20日、6月22日最低成交价均触及0.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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