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奖励办法》,拟对山东省内债券发行人、主承销机构以及担保增信机构进行奖励。监管人士透露,目前正在制定细则,确保政策尽快落地,关于“相关机构如何提交材料”等实际操作细则很快将由证监局下发至金融机构。一位公募基金投资人士表示,此次《奖励办法》可一定程度上降低发债成本,对信用债流动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中国证券报)
上一篇
央行:必要时须对外汇市场进行逆周期调节
下一篇
央行:坚定做好结构性去杠杆工作,坚持不搞“大水漫灌”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霍尔木兹大消息,欧盟宣布:以“威胁航行自由”名义制裁伊朗!伊朗已起草《霍尔木兹海峡环境服务收费条例》,国际能源署等最新警告
10个人买车,6个选新能源!5月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再破纪录,燃油车真成“小众”了?
“双子星”联手,东北格局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