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奖励办法》,拟对山东省内债券发行人、主承销机构以及担保增信机构进行奖励。监管人士透露,目前正在制定细则,确保政策尽快落地,关于“相关机构如何提交材料”等实际操作细则很快将由证监局下发至金融机构。一位公募基金投资人士表示,此次《奖励办法》可一定程度上降低发债成本,对信用债流动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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