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喀什银监分局发布了关于不予核准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每经记者 王小璟 每经编辑 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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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喀什银监分局发布了关于不予核准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
批复显示,德展金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展金投)在未向喀什银行董事会申请备案的情况下,将3500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6.90%)全部质押给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得1944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德展金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承诺、公司章程及《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查认为,其不符合《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不予核准德展金投受让新疆同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同维)3500万股股权的变更申请。
事实上,德展金投的3500万股股权来自司法拍卖。1月11日,喀什银行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2016)新3101执字第299号《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德展金投与北京安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竞买人,通过拍卖竞得新疆同维持有喀什银行的4316万股股权。
拍卖的原因在于,新疆同维受到债权人起诉和查封股份,该案件于2016年10月已进入执行程序。
1月17日,该事项完成股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德展金投持有喀什银行3500万股的股权,持股比例6.9%。新疆同维不再持有喀什银行股份。
资料显示,喀什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2017年5月24日在新三板挂牌。该行2017年营业收入4.94亿元,同比增加10.84%;利润总额1.47亿元,同比减少19.08%。截至2017年末,不良贷款率为2.32%,同比增加0.7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5.41%、14.25%、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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