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任芷霓 每经编辑 陈俊杰
8月6日晚,普路通(002769,SZ)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智能)、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控股)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判决要求乐视智能支付普路通欠款2.14亿元及相应利息。而刚提起诉讼时,普路通仅申请偿还7000余万元。
8月7日,普路通董秘倪伟雄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7000多万元是第一次诉讼的金额,后来我们又追加了诉讼金额,委托律师继续诉讼。”
追加诉讼金额至2亿
8月6日晚,普路通称于近日收到(2017)京03民初312 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对乐视智能、乐视控股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要求乐视智能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普路通支付欠款2.14亿元及利息,年利率以6%计算。此外,若乐视智能经强制执行仍无法偿还,将由乐视控股承担担保责任。而对于普路通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普路通起诉请求有5条,分别为判决乐视智能偿还未付合同欠款7161.99万元;判决乐视智能偿还利息,计算至2017年8月20日金额为158.94万元;乐视智能承担普路通律师费200万元;乐视智能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乐视智能和乐视控股承担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
需要注意的是,普路通起诉时向法院申请判决乐视智能偿还7000余万元,一审结果为判决乐视智能偿还2.14亿元。
对此,普路通董秘倪伟雄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7000多万元是第一次诉讼的金额,后来我们又追加了诉讼金额,委托律师继续诉讼。”
对于2亿余元的金额,倪伟雄表示,“年报中已经披露过应收账款的金额,大约1.9亿元,加上诉讼的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的,差不多就是2亿元出头了。”
在一审答辩期间,乐视智能向一审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其认为,乐视智能与普路通约定“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即乐视智能)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乐视智能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3号楼,因此本案应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但由于“双方协议中管辖条款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本案应由一审法院管辖”。在一审及终审裁定中法院均驳回了乐视智能的异议申请。
就乐视智能对管辖权异议申请,倪伟雄告诉记者,“这就是一种打官司诉讼里面常见的,被告为了拖延时间的手段,对于判决的结果没有什么实际的影响。”
去年已终止合作
早在2015年上市时,普路通就与乐视有了业务往来。2015年半年度审计报告中,乐视和小米同时出现在普路通的欠款方名单上,款项性质均为代理采购。
而在2016年5月,有投资者在全景网互动平台上向普路通求证,普路通是否为乐视提供全部产品的供应链服务。普路通回应称,其为乐视手机及其他部分产品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彼时,有分析人士写到,乐视手机销售量已突破百万台,新手机乐1s成为京东商城新品销量冠军及当日全电商平台新品销量冠军,总预约量超过1300万。而作为乐视手机供应链合作商之一的普路通,将产生大量的经济利润,普路通与乐视的合作无疑会带来巨大的炒作效应和想象空间。
不过,因为后续乐视出现的资金问题,普路通与乐视在2017年终止了合作。
普路通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53.81亿元,同比增长49.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4.7万元,同比下降64.25%。
普路通2017年增收不增利的情况遭到了深交所的问询,在回复函中普路通解释称,主要是由于乐视智能资金问题,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对乐视智能的应收款项整体计提80%坏账准备,计提金额1.46亿元,计入当期利润表项目“资产减值损失”中,抵减当期利润总额。
2017年年末,普路通对乐视智能的应收账款为974.71万元,其他应收款为1.72亿元,共计应收款项约为1.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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