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是什么?买了100平米的房子,最后交房时候到手的只有80平米,那少掉的20平米就是公摊。本来少了面积已经让购房者很无奈了,现在甚至有楼盘要让购房者在公摊面积上花装修费!
每经编辑 孙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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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武汉某楼盘的业主聚集在政府门前抗议,原因是该楼盘开发商不仅收取了购房款,又以建筑面积(包含28%的公摊面积)计算来收取虚高装修款,这显然是重复计价,重复收取公共部分装修款。
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7月22日清晨,有人群聚集在湖北省政府大院附近,这些人都穿白色上衣,上面印有“反对公摊、重复收费、精装价虚、变相涨价”等标语。显然,这是有准备的活动。
上午九点后,在湖北省政府大院附近,集聚的白衣人群在不断增多,他们的异常举动,立即引起了值班警察的注意。湖北省政府大院里的几十名警察鱼贯而出,一边构筑人墙,一边驱逐前来投诉的白衣人群。在混乱的人群中,一位买房维权者高声说,“我们只是希望政府能听听我们的心声,为我们做主!”
在与警察们对话两个小时后,投诉的购房者们才逐步分散、离开。
“我们现在出来维护权利的人,都是忍不了这口气,不愿意窝囊下去,不管有没有结果,都要发声,要抗争!”
业主汪先生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说:“我本是在上海工作的,去年武汉鼓动大学生留汉,才决定在武汉买房,真没有想到,买个房子是如此的窝囊!”
交谈中,汪先生不停地吐槽自己买房过程的不幸遭遇,当知道了交流的对象是记者时,他便从包里取出了全套的投诉材料。
汪先生投诉认为,自己所购买的上述楼盘存在公共部位装修重复计价问题。
今年5月份,位于武汉三环外武昌白沙洲的某楼盘开盘,汪先生历经艰辛抢到了房子,他在售楼现场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又签了一份精装修合同。
汪先生不满地称:“当时,几百套房子有上千人在抢,大家抢到房子后,慌乱中就草率签了合同,实际上合同签订时,两份合同加在一块有很多项条款,有几十页内容,在置业顾问诱导、催促下,我们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不可能仔细看得清,慌乱中,就草草签了字、按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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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先生从厚厚的投诉材料中,找出购房合同与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的复印件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提示说,在购房合同的第17页第9、10条已经明确了电梯和公共部位交付标准,而装修协议第2页第1条装修内容也包含了公共部位,如电梯、外墙、入户大堂、走廊等,其实二者都是一样,这都表明了楼盘按照毛坯交付与按照装修交付时的公共部分并无差异,然而开发商不仅收取了购房款,又以建筑面积(包含28%的公摊面积)计算来收取虚高装修款,这显然是重复计价,重复收取公共部分装修款。
令汪先生头痛的是,开发商在销售时,还未公示装修材料具体规格型号。开发商公示的装修《交楼标准》、与购房者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协议》均未明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具体规格型号和价位,而是以“XX或为同档次品牌”字眼含糊描述。众所周知,装修用材料和设备同一品牌均有不同档次,高档和低档价格相差巨大,开发商的这些行为就很难保证精装修的质量及标准。
按建筑面积以虚高的装修价位收取室内精装修费用,则为涉嫌装修价格虚高和变相加价售房,明显有失公平。以汪先生所买这套125平方米的房子为例,开发商承诺以单价25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精装修,公摊比例为28%,按照建筑面积收取室内精装修费用,则通过公摊部分多收取了8.4万元。
汪先生懊恼地说:“别小看这8.4万元,我从上海回武汉后,工资降了很多,我上有老下有小,两三年都省不下这笔钱。”
公摊面积是什么?买了100平米的房子,最后交房时候到手的只有80平米,那少掉的20平米就是公摊。
根据2000年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
1、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这意味着,不仅电梯、楼道、门厅,甚至门口警卫室的一部分面积也要由你买单。
根据中国之声的报道,公摊面积一直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甚至已经是约定俗成的一种做法,显然,这并不合理。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公摊面积已经常常变成了开发商变相涨价的手段。
张大伟表示:“这个肯定是不合理的,其实公摊面积大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的话是建筑本身的一些,另外一方面其实是公摊部分被开发商用来做其它用途,这个是比较普遍的,最简单的比如说有一些用作车位,有一些用作其他的公共设施等等,在购房的合同里面如果签署公摊不明确的话,有一些开发商就会用公摊做一些噱头,其实是变相的达到了一个房价上涨的一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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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每日电讯》撰文指出,近年来,随着商品房价格攀升,部分开发商更是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公摊面积如何算,合理比例究竟是多少,一直以来都缺乏明确规定,甚至有的房子公摊面积高达50%。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
2010年,《焦点访谈》节目就曾对山东高密某楼盘畸高的公摊系数进行过报道,该楼盘推出后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曾报道,去年,南京浦口多名业主反映,他们买了某楼盘的房子,拿到合同后却发现,公摊面积竟然比套内面积大,有的户型得房率只有42%,和销售当时承诺的60%以上差距太大。很多业主感觉上当了。
按照套内面积卖房的重庆模式适合推广吗?
在全国各地都按照建筑面积卖房的时候,按照套内面积卖房的重庆显得有些“特立独行”,也就是说,在重庆买100平米的房子,最后住进去的时候是真的有100平米的。
每经小编查询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发现其中的确规定:商品房销售应当同时公布套内建筑面积及其价格、建筑面积及其价格,并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当事人发生面积纠纷时,应当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纠纷的计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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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伟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指出:“重庆的这个模式,它对于市场来说,一直是封闭监管的一个城市,相对而言的话,他购房者也接受了这种定价模式。其实它的面积对于购房者来说更直白更直接,你买到多少就是你用多少,从这一点来看的话,其实从合同角度来说是比较健全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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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每日电讯》撰文指出,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人们期待着相关职能部门在研究房产调控政策之时,能正视公摊面积乱象,探索更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切实保护百姓权益。至于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会推高“房价”之谈,更是危言耸听。因为压缩公摊面积或改成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造成的价格上涨,本身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并不会真正提高购房者负担,相反会降低购房者的未来资金压力。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唐军)、中国之声(ID:zgzs001 记者:罗敏)、新华每日电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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