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环保局近日与福建绿益新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就“绿益新公司回收的桶装废液运至龙游县域非法倾倒导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达成协议。绿益新公司一次性支付给龙游县环保局赔偿款78万余元。这是今年5月24日《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后,浙江省达成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新华社)
上一篇
我国率先用稻壳制备成高性能的电池级碳材料
下一篇
第8批新能源车推广目录公布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创世纪:全资子公司涉技术秘密纠纷案,二审被判向北京精雕赔偿3.82亿元;宁水集团:股东王宗辉拟减持不超过3%|公告精选
腾讯管理层:目前是股票回购的好时机 预计下半年资本开支会大幅增长
股民懵了!A股尾盘风向突变,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