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珠海中富(000659,SZ)公告披露其于日前收到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由于珠海中富截至限期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因此新余优奈特诉讼请求其偿还本金1亿元、利息506.14万元及借期内利息至清偿为止。
每经记者 吴泽鹏 每经实习编辑 徐斐
8月1日晚间,珠海中富(000659,SZ)公告披露其于日前收到起诉状等法律文书。事情源于珠海中富与新余优奈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余优奈特)于2017年4月26日签订《借款合同》,然而,珠海中富截至限期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因此,新余优奈特诉讼请求其偿还本金1亿元、利息506.14万元及借期内利息至清偿为止。
珠海中富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双方已经洽谈一致,借款将延期至10月底。记者了解到,期限延长的同时,延期的利息也将按年化12%的利率执行,而此前借款年息为6.5%,前后对比近乎翻倍。
根据公告,珠海中富于7月31日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寄送的《法院传票》和《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事情源于珠海中富向新余优奈特借款1亿元,双方于2017年4月26日签订《借款合同》,按年息6.5%计算利息,期限一年。然而,截至目前,珠海中富累计仅支付利息650万元,离全部偿清1亿元借款及利息还很遥远。求偿无果,新余优奈特诉讼请求珠海中富偿还本金1亿元、利息506.14万元及借期内利息至清偿为止。
8月2日下午,珠海中富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欠款)对公司没什么影响。双方已经合谈一致,借款已经延期到10月底。”
记者了解到,双方于7月26日签署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将借款期限延长至10月26日。但同时,自4月26日起,借款利息也按年化12%的利率执行。
此外,记者曾尝试联系新余优奈特相关人士,但未能得到进一步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与珠海中富有合同欠款纠纷的公司不止新余优奈特一家。
2015年11月13日,珠海中富与乔戈里冰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戈里)签订了《加工协议》,因合作产生分歧,乔戈里认为其无法交付合格产品,故而申请仲裁。珠海中富需支付乔戈里厂房仓库及设备租金、设备利息、原材料和电费等相关费用合计2596.11万元。对此,前述珠海中富相关人士称目前尚未裁决,“申请的仲裁内容是对方的诉求,不完全符合事实,公司已有应对措施,不排除提出反仲裁申请。”
一边还不起债,一边也收不回债。记者整理发现,珠海中富子公司沈阳中富瓶胚、珠海中富胶罐分别于2017年初和2018年初与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及其长春销售分公司(以下合并简称泉阳泉)签订《买卖合同》及《采购合同》等,上市公司按合同提供了产品,但泉阳泉一直拖欠货款,款项及利息合计1672.61万元,此案至今仍未开庭。
除了公告披露的债权债务纠纷缠身等问题,珠海中富日前还再次发布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7年5月,珠海中富披露,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如今一年多时间过去,调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屋漏偏逢连夜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不仅珠海中富,其控股股东也遭遇立案调查。2018年5月21日,珠海中富公告称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德)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披露,捷安德于2015年1月和2月将其持有的合计珠海中富20294.64万股质押给江苏银行深圳分行。但因捷安德涉及多宗诉讼,且质押股权已被司法冻结,在其所担保债务逾期未还的情况下,捷安德所持珠海中富股权实质已进入拍卖前置程序,珠海中富的实控权有极大可能被转让。根据相关规定,捷安德本应及时告知上市公司,配合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但捷安德于2017年5月25日收到民事裁定书后,迟至2017年7月17日才告知珠海中富。因此,捷安德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而被立案调查。
对于立案调查,前述珠海中富相关人士表示,公司会尽力配合监管机构。
记者注意到,在日前的公告中,珠海中富提示,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而此前,珠海中富因2015年和2016年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自 2017年 5 月 3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直到今年4 月25 日才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实习生杨佳佳对本文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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