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马原
永泰能源公告称,与“13永泰债”持有人充分沟通与协商,对原拟定的《关于“13永泰债”展期的方案》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形成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有限公司“13永泰债” 偿债正式方案》,“13永泰债”债券持有人本金展期18个月分期兑付。展期兑付期间,按原票面年利率7.30%上浮30%调至9.5%计算利息,计息规则不变,按期同步计算并随本金一起支付。(每日经济新闻)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