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办法(试行)》自2018年08月01日起施行。据了解,《办法(试行)》实施后,海南区域内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都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小客车指标包括三种,分别是: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自2019年8月1日0时起,进入海南省道路行驶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须通过网络、电话或者窗口方式办理登记。每辆车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可多次办理。(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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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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