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从7月下旬开始,山东省相关地区的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已陆续集中展开。
本次补种对象为接种过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批号201605014-01)的儿童;
补种使用的疫苗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统一供应,各市、县疾控中心及接种单位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要求,做好疫苗储存运输和供应管理。
原则上,儿童接种过几剂次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应相应地补种几剂次合格的百白破疫苗。统筹考虑补种疫苗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和不补种疫苗可能发生疾病(百日咳、破伤风)的风险,≤5岁儿童接种百白破疫苗累计接种剂次(包括不合格剂次)应≤5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