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按每辆车12元(扣除回收、运输及电子垃圾处理等费用后的净价)进行回收。
据小鸣单车破产工作信息微信公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1破1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受理张璐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小鸣单车”经营者)的破产清算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对小鸣单车整体资产的处置回收,降低债权人的损失,悦骑公司管理人拟委托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分布在广州、深圳、上海、杭州、佛山、梅州、南京、无锡、株洲、汕头、漳州、嘉兴、绍兴等运营城市及其他发现小鸣单车踪迹的非运营城市中的小鸣单车进行回收处置。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按每辆车12元(扣除回收、运输及电子垃圾处理等费用后的净价)进行回收。
图片来源:小鸣单车破产工作信息微信公号
经研究,现定于2018年08月08日上午09时整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对上述财产处置方案进行表决,各债权人(职工债权人除外)可通过本“小鸣单车破产工作信息”公众号及小程序就上述小鸣单车处置事宜进行表决,该表决功能将开放至当日24时整。
(来源:小鸣单车破产工作信息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