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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份警示函1份罚单,这家评估机构令人大跌眼镜,数学公式也要用错!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7-25 22:19

    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统计到,自去年11月开始,此次监管已经是万隆评估第四次收到证监局的监管了。与这次浙江证监局给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同,前三次均为被证监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每经记者 刘海军    每经实习记者 李一玮    每经编辑 吴永久    

    7月25日,浙江证监局在其官网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列出了万隆评估在具体实施的项目过程中存在的四大问题,并给予了万隆评估和相关责任人处罚。

    在四大问题中,第一个问题是折现公式使用存在错误,导致评估结果被低估。第二个问题是多计资产,导致评估结果被高估。第三个问题是未扣除代收项目,导致《收购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被高估。第四个问题是《收购评估报告》披露事项不完整。

    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注意到,万隆评估最近一次受到监管“光顾”就发生在7月9日。7月9日,因为万隆评估对天成机械的净利润评估存在问题,陕西证监局对万隆评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万隆评估过往项目因四大问题受罚

    7月25日,浙江证监局公布了对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评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火山君注意到,此次行政处罚事起过往的评估项目,存在四大问题。最终,浙江证监局责令万隆评估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两次评估业务收入共52万元,并处以52万元罚款。

    经查明,万隆评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8月6日,万隆评估与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铜业”)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约定万隆评估对宏磊铜业拟收购项目涉及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金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评估服务收费48万元。2016年9月12日,万隆评估出具《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项目涉及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6〕第1660号,以下简称《收购评估报告》),签字资产评估师为侯红骏、刘希广。

    2017年3月27日,万隆评估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评估咨询业务约定书》,约定万隆评估对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项目涉及的合利金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评估咨询服务收费4万元。2017年4月21日,万隆评估出具《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项目涉及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咨询报告》(万隆评咨字〔2017〕第6019号,以下简称《减值评估报告》),签字资产评估师为侯红骏、刘希广。

    火山君注意到,前三大问题涉及到的两个项目的签字资产评估师都为侯红骏、刘希广,涉及到的问题为折现公式使用存在错误,导致评估结果被低估;多计资产,导致评估结果被高估;未扣除代收项目,导致《收购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被高估。浙江证监局也给予这两位资产评估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对于此次万隆评估在项目评估过程中存在的四点问题,浙江证监局详细列明如下:

    (一)折现公式使用存在错误,导致评估结果被低估

    《收购评估报告》中,需要对合利金融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未来收益进行折现。《减值评估报告》中,需要对合利金融及其子公司未来收益进行折现。两份报告中描述的对上述未来收益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r为折现率,n为预测年限,Ri为评估对象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其折现系数为1/r(1+r)i ,Rn+1为评估对象第n+1年起至收益期末即稳定期的预期收益,1/r(1+r)n 为稳定期的折现系数。在评估项目计算底稿中,对上述稳定期的预期收益实际使用的折现系数计算公式却为1/r(1+r)n+1,该错误导致两份报告的评估结果均被低估。

    (二)多计资产,导致评估结果被高估

    在预测各期所得税时,由于合利宝2016年1-3月及2016年均存在亏损,评估师在《收购评估报告》中预测2016年4-12月的所得税以及在《减值评估报告》中预测2017年度的所得税时,均预计当期有足够利润可抵扣上期亏损,故《收购评估报告》在计算合利宝2016年4-12月的所得税以及《减值评估报告》在计算合利宝2017年度的所得税时,分别抵扣了上期未弥补亏损462.29万元和1,033.74万元。该处理使上期的未弥补亏损已在当期得以消化,相应由未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能在当期作为一项资产来进行评估。但评估师在两份报告底稿中评估合利宝的非经营性资产时,仍将上述未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作为一项非经营性资产来评估,导致两份报告的评估结果均被高估。

    (三)未扣除代收项目,导致《收购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被高估

    《收购评估报告》中,合利宝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其货币资金中存在客户备付金,该客户备付金属于预收代付资金,不应作为合利宝的资产计入溢余资产评估。但万隆评估在对合利宝评估时,对基准日溢余资产按“溢余资产=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安全运营现金”的计算口径来确定,未扣除基准日货币资金中的客户备付金,多计合利宝资产4,118.86万元,导致《收购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被高估。

    上述第一至三项问题导致两份报告评估结果最终被低估,其中《收购评估报告》评估值低估1.0545亿元;《减值评估报告》评估终值(低值)低估1.16亿元,评估终值(高值)低估1.55亿元。

    (四)《收购评估报告》披露事项不完整

    2015年,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资本”)与原合利金融股东张某红签订《增资协议》,浙银资本出资1.2亿元对合利金融增资,占增资后合利金融10%股权。截至《收购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浙银资本实际出资8,400万元,剩余3,600万元于2016年4月13日出资到位。对于合利金融上述截止评估基准日未增资到位、评估基准日后增资到位事项,万隆评估未在《收购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段中予以说明。

    万隆评估受到的监管“接二连三”

    据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统计,自去年11月开始,此次监管已经是万隆评估第四次收到证监局的监管了。与这次浙江证监局给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同,前三次均为被证监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火山君注意到,浙江证监局本次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其实都在2017年11月都已经给了万隆评估警示函,此次又再给予行政处罚可见监管机构对此事的重视程度非同一般。

    今年2月23日,由于万隆评估在2017年对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投资价值的资产评估项目中,存在评估预测时未正确引用参数,导致评估结果错误、评估假设存在矛盾,且未获取充分、必要的评估依据等问题,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7月11日,陕西证监局对万隆评估出具警示函,监管事由为万隆评估担任建设机械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天成机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天成机械2015年至2017年实现净利润2,097.01万元,仅达到资产评估报告相关盈利预测金额的20.91%,不足预测金额的50%。

    火山君注意到,证监会7月20日发布的消息显示,按照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同步关注的工作原则,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对11家证券中介机构启动调查,同比增长22%,涉及证券公司3家、会计师事务所5家、评估机构2家和律师事务所1家。这些案件主要涉及相关机构在提供证券服务时未勤勉尽责,表现为不遵守相关业务规则,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尽调程序流于形式或存在重大缺陷等,个别机构的从业人员甚至参与合谋造假。

    (本文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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