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温梦华 实习记者 张春楠 每经编辑 杨 军
随着“音乐+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音乐产业有了更多的玩法:影视剧音乐、短视频+音乐、动漫音乐、游戏音乐、音乐小镇……
IFPI(国际唱片业协会)发布的《2018全球音乐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市场流媒体收入增长26.5%,助推市场整体收入增长35.3%。中国音乐市场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
音乐市场这只“潜力股”,在互联网时代下究竟能为原创音乐人留下多少商业机遇和生存空间?7月23日,在北京举行的“2018音乐中国博览会”上,音乐公司、演出商、票务、艺人经纪等业内人士围绕这一话题展开了讨论。
事实上,在当下“流量造星”的逻辑下,越来越多的唱片公司、音乐平台聚焦90后年轻一代的音乐消费市场。粉丝购买力是数字音乐时代专辑销量的潜力。像吴亦凡、鹿晗的全新数字音乐专辑,获得了粉丝的极大追捧。相比之下由粉丝带来的初期超级流量,是老牌歌手互联网影响力所无法企及的。
谈起当下音乐产业环境的变化,咪咕音乐内容中心总监梁思表示,“之前音乐彩铃卖得好,大都是偏网络的热歌。但现在的音乐是流量带动。大IP影视原声、音乐综艺节目、网综台综等占据了大部分时间,视频流量撬动音频的流量变化,从大牌转向IP。音乐领域内,这造成很多歌手、唱片公司独立发的唱片,在创作上没有下降,但在IP衍生流量上不占优势,很难有好的歌手会冒出来。”
正所谓“流量是一把双刃剑”。流量、粉丝经济在为音乐产业带来新玩法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有质量的原创音乐的一鸣惊人加大了一定的难度。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华语乐坛造血后劲严重不足。不管是歌曲还是歌手,原创音乐存量挖掘殆尽。
在梁思看来,“翻唱越来越多的原创作品,对词曲版权的获取和再演绎,是国内音乐综艺等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此前著名音乐人姚谦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其实好作品一直都有,但是音乐平台的压力和品味导致观众听到的好作品少。因为音乐平台可能会更愿意选择一些具有高知名度、高流量、但作品不是很好的人,而不愿意选择一个低知名度、作品很好或原创性很强的创作者,因为不会带来很大的流量和收益。”
“中国原创音乐的盈利不能用二八原则来衡量,可以说能赚钱的中国原创音乐人千里挑一。”梁思在论坛现场对记者表示。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除尚处于小众圈层等市场因素外,原创音乐人的权益保护也并不到位。
就在前几日,原创音乐人李志在微博上控诉网综《明日之子》未经允许在节目和商业演出上翻唱他的作品,要求赔偿300万元。但并不是所有的原创音乐人都能有这样大的关注度。“如果这类问题不能解决,将对中国的原创音乐是很大的伤害。”中国唱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侯钧表示。
“一首歌可能也就赔偿2000元钱,还不够付律师费的。”坐在记者身边的一位音乐行业从业者自言自语道。
虽然互联网给了原创音乐人更多的传播机会,但是原创音乐人的分账比例却没有得到提高,音乐作品的下载量等关键数据的计算仍不透明,这些都让音乐人在维权中处于弱势地位。
“我们也和很多原创音乐人聊过,他们中的很多人首先要解决的是吃饱饭的问题。”梁思表示。
而对于尚未盈利的在线音乐平台方而言,扶植独立音乐人既是对现有版权成本的控制,亦是对未来市场的投入。除咪咕音乐外,包括腾讯、虾米、网易云音乐等头部移动音乐产品都在加大对原创音乐人的扶持。
“其实原创音乐的圈层性是非常凸显的。我认为未来中国的数字音乐一定不是流量居多,而一定是分众市场。”梁思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一首好的原创歌曲可以获得咪咕音乐大约几万元的扶持费用。
而对于原创音乐人来说,梁思认为收益并不是他们的主要诉求。“唱片公司可能出于金钱的诉求,但原创音乐人可能更看重作品的宣发,其实有不少原创音乐人希望走到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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