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长生生物旗下全资子公司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事件,7月22日,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联合发表公开律师意见。宋一欣和厉健呼吁证券监管部门尽快立案调查长生生物及相关当事人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厉健表示,“长生生物投资者索赔征集预登记的暂定条件为是在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7月15日期间买入长生生物股票,并在2018年7月16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证券时报网)
上一篇
头顶电商“第四极”光环却遭市场质疑 美丽联合再陷上市风波
下一篇
延申生物曾因劣质狂犬疫苗入刑 “改头换面”变为全益生物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首个L2级辅助驾驶强制性国标报批稿公示:2027年1月实施,未达标车型将禁止上市
她本可“保乳”,却在恐慌中“被全切” 对话“保乳妙手”刘强:年轻乳腺癌保乳率被什么卡住了?
城市24小时 | 经济第二大省,为一座机场“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