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精神,落实有关监管要求,国开行将合同审查权限统一到总行,主要是防范地方政府过度举债,避免各地政策把握不一致,集中到总行统一把关。”国开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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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场传闻,国家开发银行将棚改贷款审批权限收归到总行等。事实究竟如何?棚改贷款实施情况如何?日前新华社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国开行相关部门负责人。
市场最关注的便是国开行总行上收棚改贷款合同审批权限一事。
国开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根据国开行现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贷款合同的审批及签订权限均在分行,目前没有任何调整变化,合同审批权限仍在分行,不存在总行上收棚改贷款合同审批权限的情况。
同时,按照国开行制度规定,贷款合同审批前要对项目的政策合规性、贷款条件落实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由总行、分行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把关。
“近期,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精神,落实有关监管要求,国开行将合同审查权限统一到总行,主要是防范地方政府过度举债,避免各地政策把握不一致,集中到总行统一把关。”国开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棚改安置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新建安置房、政府购买或组织居民购买安置房、纯货币补偿。2014年,国开行成立专门机构,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
国开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4年以前,国开行支持的棚改项目安置方式主要采取新建安置,纯货币补偿比例一般控制不超过20%;2014年年末,随着房地产形势变化和国家棚改安置政策调整,纯货币补偿比例一般控制不超过40%。
“2015年至2016年,根据去库存任务要求,国开行在住建部指导下,对接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大对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支持力度,做好货币化安置与去库存衔接。”国开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说,2016年下半年以来,国开行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原则,配合地方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对于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支持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据国开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5、2016、2017年国开行分别发放棚改贷款7509亿元、9725亿元、8800亿元。截至今年6月末,累计发放棚改贷款38684亿元,其中今年发放4609亿元。
这位负责人说,棚改可以增加土地供给、促进土地集约利用,调节房地产市场结构,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从国开行支持的棚改项目初步分析,预测通过棚改可腾空土地350万亩左右,如按12年平均出让测算,平均每年可出让30万亩,占全国住宅用地供应量的25%;容积率也从改造前的0.4,一般提高到1.5左右。
在国开行的支持下,内蒙古阿尔山、包头北梁、黑龙江“四煤城”等一大批重点难点棚改项目完成搬迁改造,全国超过2100万户居民“出棚进楼”。截至今年6月末,国开行棚改贷款对中西部累计发放贷款21000亿元;对东北地区累计发放贷款3400亿元。
“多年来,国开行以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有工矿、林区、垦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等困难地区给予政策倾斜,确保棚改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区。”国开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新华社记者 许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