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17日),深交所对长生生物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具体产量、销量和销售金额、此次GMP证书被收回的具体原因及事实、相关产品流向市场的风险、后续公司可能受到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罚类型和后果,并详细测算此次事件对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每经编辑 宋思艰
今日(7月17日),深交所对长生生物(002680,SZ)发出关注函,全文如下: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有关情况的公告》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你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科技”)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长生科技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目前,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回长生科技《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同时长生科技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自查并就以下事项出具书面说明:
1、请你公司说明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具体产量、销量和销售金额、此次GMP证书被收回的具体原因及事实、相关产品流向市场的风险、后续你公司可能受到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罚类型和后果,并请详细测算此次事件对你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2、请根据此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你公司实施飞行检查的具体情况以及你公司对相关产品召回的进展,严肃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或延迟披露信息的情况。
3、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7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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