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ICO以及各类变相的ICO,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交易活动,以及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涉及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是不让干的”。他继续强调,目前部分机构在中国国内受到打击之后,跑到国外,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仍然对中国的居民开展业务,这也是明确为非法并禁止的。他着重强调了要遏制增量风险。对一些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和业态的出现,在现有法律和政策框架中,如果不符合,那么“露头”就打。(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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