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7月11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SC18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至5.5%;原油SC18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至6%。当上述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首次超过3万手(双边)时,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7%。(上期所网站)
上一篇
高德红外:向上修正上半年业绩预告 预增120%-150%
下一篇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应询介绍缓解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有关政策考虑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公募迈向40万亿关口,华夏基金李一梅:守本源、拓全球、以科技重构资管新生态
港股“子”曰 | 纳指遭遇“史诗级”暴跌 然后呢?
国金证券首席策略官牟一凌:外部扰动下基本面韧性凸显,建议逢低布局三大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