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张海妮
仁智股份(002629,SZ)近来事情不断。前有多位管理层人士离职,如今公司股东层面又出现了变故。公司7月2日晚公告称,控股股东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瀚澧)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已被司法冻结。
该次冻结源于西藏瀚澧与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投资)之间的借款纠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研究发现,西藏瀚澧身上的麻烦事不止于此,据另一上市公司盈方微(000670,SZ)披露,西藏瀚澧同时身处另两起借款纠纷之中。
仁智股份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西藏瀚澧的《告知函》,其所持公司全部8138.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6%)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18年2月26日至2021年2月25日。同时,西藏瀚澧持有的仁智股份8138.7万股股份已于2017年2月全部质押给国民信托。
据悉,北京高院受理了华中投资与西藏瀚澧、金环、陈昊旻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而依据(2018)京民初13号《民事裁定书》,因案件需要,对西藏瀚澧持股进行了冻结。案件当事人中,金环为西藏瀚澧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仁智股份实控人;陈昊旻目前为仁智股份董事长、总裁。
让人疑惑的是,西藏瀚澧持股被司法冻结发生于2月下旬。而从3月以来,仁智股份因股价异动两度披露异常波动公告。上市公司均表示,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二者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发现,北京高院于3月18日发布关于该案件的裁判文书。根据文书内容,北京高院依法向被告西藏瀚澧、金环、陈昊旻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等。北京高院表示,自公告起经过60日,相关资料即视为送达。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记者表示,证券法第63条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当及时、准确、完整,这其中的“及时”指“两个交易日”,也就是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之内将相关信息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否则就构成不正当披露,不正当披露属于虚假陈述的一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7月3日曾致电仁智股份,公司董秘办人士表示证代出差,其个人对相关情况不了解。
西藏瀚澧的麻烦事不止于此。5月4日,盈方微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宁法院)邮寄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等材料,主要事项系西藏瀚澧与钟卓金的借款纠纷一案。据悉,2016年3月,被告西藏瀚澧与原告钟卓金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西藏瀚澧向钟卓金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借款期限满后,西藏瀚澧偿还了部分款项,但经原告多次催缴仍未偿还剩余款项。
之后,盈方微又于5月26日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材料。主要事项为西藏瀚澧与陈伟钦的借款纠纷一案。该事情可追溯到2016年4月。彼时,原告陈伟钦与西藏瀚澧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陈伟钦作为出借人向西藏瀚澧出借本金共计5000万元,借期1个月。不过,截至原告具状之日,西藏瀚澧从未履行过还本付息的义务。
离奇的是,西藏瀚澧上述两笔借款均得到了盈方微、盈方微实控人陈志成、盈方微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的鼎力相助。三者分别与出借方签订了《保证合同》,自愿对西藏瀚澧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西藏瀚澧没有按约还款的情况下,盈方微、陈志成、盈方微电子也被出借方一并起诉,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对于相关诉讼内容,盈方微的说法不同。公司表示,经初步自查,公司此前未收到过案件相关的任何文件,对上述合同担保事项并不知情,也从未使用印章与钟卓金、陈伟钦签订过《保证合同》。公司在审阅相关材料时发现,相关《保证合同》上所盖公章与公司现有备案公章不符。根据盈方微后续公告,公司已向揭阳法院申请对所盖印章真伪进行司法鉴定。
陈志成与西藏瀚澧之间有何种关系,其为何愿意为借款担保?外界不得而知。但2月13日,陈志成因涉嫌票据诈骗罪,已被甘肃省公安厅执行逮捕,盈方微电子、陈志成所持盈方微股权也已被甘肃省公安厅予以轮候冻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6月12日,针对陈伟钦与西藏瀚澧等之间的诉讼案,揭阳法院发布了开庭公告,拟定于9月27日开庭审理本案。揭阳法院还指出:“西藏瀚澧、盈方微电子、吴朴: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2016年上半年,西藏瀚澧为何频频借款?记者注意到,这可能跟其入主仁智股份需付款的关键节点有关。
2015年12月,仁智股份原实际控制人钱忠良及股东雷斌、卜文海等6人与西藏瀚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合计6030.81万股公司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西藏瀚澧,占公司总股本的14.64%,转让总价为10.53亿元。转让完成后,西藏瀚澧将持有仁智股份14.64%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当初的权益变动书中,西藏瀚澧称,受让股份的资金均来源于自筹资金。
西藏瀚澧系分期支付相关款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仁智股份陆续发布的公告发现,2016年1月,西藏瀚澧已按照协议约定,为转让方代为缴纳了标的股份之税费计1.79亿元;2月,其向共管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亿元;3月份,其支付6.44亿元股权转让款。加上最初支付的1.3亿元定金,至此,西藏瀚澧全部付清股权转让款。
2016年4月5日,双方股份过户完成,西藏瀚澧成为仁智股份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钱忠良变更为金环。2016年12月,西藏瀚澧宣布从汪建军、雷斌等12人手中受让2107.89万股仁智股份股票,受让价为3.68亿元。
累计算来,西藏瀚澧合计受让仁智股份股票8138.7万股,耗资14.21亿元。
然而,由于仁智股份股价近年来整体下行,西藏瀚澧持股市值已大幅缩水,截至7月3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于4.91元/股,西藏瀚澧持股市值近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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