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是做生意周转资金,借款仅3万元,短短一年变成800万元;为满足消费需求,借款3万元,实际到手只有6000元。警方介绍,套路贷目的不在于“吃本金”“吃利息”,而是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通过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本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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