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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9月1日起车辆全国通检 18项业务“一证即办”

    人民网 2018-07-01 09:14

    近日,公安部官网发布《公安部推出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其中包括全面推行车辆全国“通检”、18类业务一证即办、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等。据悉,这20项便民举措将于9月1日起全面启动推行。

    此次改革提出了18 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即办”,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

    18 类业务事项如下:初次申领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申请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驾驶证损毁换证、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审验(不含校车驾驶人)、驾驶证延期换证、驾驶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申请参加违法记分满分考试、补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机动车号牌、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领免检标志、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等。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7 月底前,资料减免、一证即办、自助快办等8 项便民服务类措施将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等 36 个大城市率先落实,9 月1 日起,20 项措施全面启动推行。

    附:《公安部推出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原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公安部推出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批示要求,日前,公安部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交通管理服务便利化工作,并公布了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9月1日起全面启动推行。

    今年以来,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陆续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近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做出批示,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抓好“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审批服务便民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题调研,在充分梳理企业和群众需求、吸收全国两会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相关内容、总结各地成熟做法基础上,集中推出4方面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在改革窗口服务方面推出4项,实现“一次办、马上办”。申请材料四个减免。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的逐步免予提交。18类业务一证即办。对补换领驾驶证等车驾管业务凭本人身份证明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整合车驾管业务窗口,推行缴费电子支付,实现“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多种自助服务,减少窗口排队等候。

    在“互联网+交管服务”方面推出4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交管服务网上办理。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实行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政务信息网上互通。简化互联网平台面签程序,推进与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实现身份信息“一次采集、多点可用”,提升网上服务体验感和便捷度。安全教育网上学习。试点驾驶人审验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在延伸下放业务方面推出8项,实现“就近办、便捷办”。社会服务网点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邮政服务网点代办。由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等办事窗口,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建立“警保联动”机制,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事故。实行车辆全国“通检”。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更好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推行网上预约检验,网上申领免检标志。便利车辆异地转籍。试点非营运小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省内居民持身份证全省范围内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推出4项,保证“依法办、规范办”。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本着“业务延伸下放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确保放而不乱,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7月底前,资料减免、一证即办、自助快办等8项便民服务类措施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等36个大城市率先落实,9月1日起,20项措施全面启动推行。此外,此次改革措施有的还涉及到和其他部门职能、业务的衔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同,确保落实到位,让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明细

    1、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办理交管业务时,申请人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体检证明等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后逐步免予提交。

    2、18类业务一证即办。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3、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推行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业务受理、资料审核、缴纳费用、牌证发放“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4、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群众可自助办理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5、交管服务网上办理。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事故处理等交管服务。

    6、政务信息网上互通。积极推进交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互联互通,群众在其他政务平台也可以办理交管业务,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7、安全教育网上学习。试点推行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8、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9、社会服务网点代办。推行登记服务站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10、邮政服务网点代办。建立警邮合作平台,由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11、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向县级下放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办理进口车注册登记;推行乡镇政务服务网点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

    12、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推行“警保联动”,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推行在农村建立交通事故协理员队伍,协助事故快处快赔。

    13、实行车辆全国“通检”。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14、推进车检程序优化。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15、便利车辆异地转籍。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16、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2018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17、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

    18、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

    1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网上网下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实施联合惩戒。

    20、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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