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6月29日晚发布澄清公告称,2017年8月7日,中钢集团、中钢股份、中钢资产将各自持有的部分中钢国际股票质押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并办理了质押手续,用途为可转债借款担保。中钢集团、中钢股份、中钢资产与质权人签署的相关协议中并无平仓及追加质押物的条款约定,因此不存在股票质押触及平仓线的情形。(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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