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官网消息,近日,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6月26日起,召回部分力帆330EV1、330EV2、650EV1纯电动汽车,共计6431辆。具体如下:
2015年9月16日至2016年1月4日生产的330EV1纯电动汽车,共计307辆;
2015年10月19日至12月11日生产的330EV2纯电动汽车,共计4719辆;
2015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生产的650EV1纯电动汽车,共计140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纯电动汽车,1、由于采用的是纯电动轿车专用单速变速器,换挡机构“P”挡定义与自动挡“P”挡定义功能不同:设计时P挡定义为点火挡位和还车挡位(分时租赁时,用户必须在该挡位才能还车),无驻车、锁止功能(将变速器输出轴部分进行机械锁止)。可能导致驾驶员误以为此车“P”挡同样具有平地停车功能,在平地临时停车时挂P挡后不拉手刹,可能出现溜车,存在安全隐患。2、由于倒车换挡逻辑问题:倒车时,车速低于5km/h时,不踩刹车换挡到N挡执行电机无动力输出。车速大于等于5km/h时,从R挡换到N挡,视作误操作,换挡无效,车辆继续执行R挡,仪表显示R。可能导致倒车时,车速大于等于5km/h时从R挡换到N挡,驾驶人员在不观察仪表情况下可能会误认为当前挡位为N挡,此时若误踩加速踏板,车辆会加速倒车,存在安全隐患。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车辆采取以下召回措施:1、免费更换换挡机构;2、免费升级电机控制器程序:操纵旋钮换挡到N挡时执行无动力输出;3、免费升级仪表程序:按优化后的换挡逻辑显示档位。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反映此问题的投诉。收到投诉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立即部署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对上述问题开展缺陷调查和评估。受调查影响,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