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税务部门今天发布公告,对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进行调整。市区(含望城区、高新区)、长沙县其他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由1%调整为2%,非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由1.88%调整为2%,自7月12日起施行。(新湖南客户端)
上一篇
在岸、离岸人民币双双跌破6.61关口。
下一篇
【盘中动态】ST板块上演涨停潮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4天3板,股价大涨42%!翻倍牛股火速澄清:投资对象与英伟达无联合开发关系
尾盘,沪指重返3900点!下半年首个“10连板”出现了,什么信号?
香港保监局回应“港险收益征税20%”:居民境外投资收益依法申报及缴税要求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