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三原加气站开工近三年才拿地 地方国土监察大队:超过处罚时效无法介入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6-21 00:03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该加气站2009年10月开工建设,次年10月加气站竣工并试运营。然而直到2012年6月,才拿到项目的建设用地,拿地时间居然比开工时间晚了近三年。

    每经记者 张静 任钢    每经编辑 胥帅    

    每经记者 任钢 摄

    咸阳市三原县,位于关中腹地,是陕西远近闻名的农业大县,近年来发力布局工业,吸引不少工业企业落户。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能源)三原加气站便在工业企业集中的三原县高新区内。

    华通能源2017年6月招股书披露,三原加气站所占地块及站房,未取得土地、房产权证。截止到公司最新招股书发布,三原加气站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但仍未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该加气站2009年10月开工建设,次年10月加气站竣工并试运营。然而直到2012年6月,才拿到项目的建设用地,拿地时间居然比开工时间晚了近三年。

    对于三原加气站建成运营后才拿到项目地块,三原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鲁纪锋回应:“现在证据没法认定,即使认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招股说明书更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咸阳市三原县冶金大道东段,聚集着不少工业企业,华通能源三原加气站离进入县城高速口不远,地理位置优越便利,与三原加气站相临的工业企业中,有不少是华通能源的前五大客户。

    华通能源2017年6月招股书显示,三原加气站8.4亩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108平方米站房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截至2018年4月招股书发布,三原加气站则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华通能源最新招股书显示,华通能源1999年6月与三原县政府签订了关于三原县天然气开发利用投资的协议书,许可公司“改造三原县区域内锅炉、餐饮、工业等强制性改造为天然气,居民用气,独家开发利用天然气”。

    此后,华通能源三原加气站项目于2009年8月26日批准立项。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该加气站项目在未拿地的情况下就先开工建设,直至竣工运营近两年后,才完成了土地的招拍挂手续。

    记者在三原县住建局燃气办看到了一份华通能源三原分公司提交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申报表》,其中一页关于企业基本情况的介绍,载明了三原加气站的建设过程——

    “2007年我公司与县政府签订加气站建设合同,项目总投资1460.77万元,年供气能力为750万立方。加气站位于冶金大道北侧,占地5580平方米,所处位置交通方便。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0年10月加气站竣工并试运营,2011年6月正式投入运营。”

    但实际上,三原加气站的土地成交信息,以及记者从三原县国土局了解信息,三原加气站所占地块,2012年6月13日才完成出让,成交价为142.9万元。也就是说华通能源三原加气站项目开工近三年后,才获得项目地块。

    地方国土有关部门:公司所有手续都办了

    开建时未获得土地成交,建成运营近两年后,三原加气站拿到所占地块,那么此种行为,地方国土部门是否有监管和处罚?为何能在项目建成运营后能拿到土地出让?

    鲁纪锋告诉记者,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因为这个法律概念,这个事有也好,没有也好,已经失去调查意义了,即使有这事,2009年动工,只要过了这个时效,我只能搁到这,没有办法处理。”鲁纪锋称。

    然而实际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36号)的相关要求,“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出让前,应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如果三原加气站建成后才出让的该地块,那么该加气站应属违建,并不满足净地出让的条件,为何该地块又能顺利出让给华通能源三原加气站?

    对此,鲁纪锋的回答有些闪烁其词,“这个话题不谈,原因在前些年,土地是个历史演变的过程,不是一刀切,土地即使前期有违法行为的,后面补办手续也是合法的。以前不说,就说现在,现在违法,我按照土地程序进行处理就完了,原来就是我对你不作答复,没有办法说,不好说这个东西。”

    针对三原加气站的土地使用问题,记者采访了三原县国土局多个职能部门,但其对此或闪烁其词或不直面而谈,只称“公司所有手续都办了,都是合法的”。

    有意思的是,记者在三原县国土局办公楼内发现,有一块写有“三原县国土局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的公示牌,其中,三原加气站负责人鱼芙蓉为监督员之一。

    记者查询华通能源2018年4月招股书发现,鱼芙蓉同时为华通能源全资子公司陕西三原华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原华通)法定代表人,目前任三原华通经理,华通能源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按照三原县国土局纪检室相关负责人的说法,义务监督员由纪检监察室提名,包括企业代表、党政机关代表、人大代表等,“老鱼(鱼芙蓉)比较有代表性”。而监督员的职责也很广泛:“比如执法上的,民主测评啊,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义务监督员嘛,比如执法不规范。”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前5月六大上市险企保费收入1.2万亿 同比增8.8%

    下一篇

    近四成加气站房产权证存瑕疵 华通能源IPO未充分披露项目“违规违建”风险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