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草案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刘昆强调。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有哪些突出的亮点和特色?相比较而言,哪类社会群体获益最大?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是否合适?针对上述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了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自1980年起,我国相继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法、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等,其后再对原有三部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合并的基础上,通过了新修改的个税法。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经过多次修正,到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2011年之后,7年以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一直未上调。而城镇居民平均工资水平却在不断上涨。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比上年增加6749元,增长10%。
而据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个人所得税收入6891亿元,同比增长20.6%,已经超过了2013年全年6531亿元的个税收入。财政部解释称,主要是城镇居民收入增加以及纳税人数增长带动。
刘剑文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税改的宏观意义在于解决收入分配公平的问题,也是缓解社会基本矛盾的重要抓手。“个税起征点设定在5000元,基本满足了社会大多数人的期待,但这一标准也会随着社会的反映继续进行调整。”
至于新税改政策对哪类群体获益更大?刘剑文认为,个人所得税法会朝着更加公平方向发展。与过去相比,获益最大的人群无疑是月薪在3500~5000元的这一类群体,因为他们不用再交个税。
刘剑文对记者表示,草案中提到要优化税率结构,对于低档税率会有一些调整。要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体现了我国对中低收入群体在税法方面的照顾和优惠。“税率级距优化后,对中等收入以下群体税负下降也将是最明显的。
根据《草案》的内容,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
刘剑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个税法修正的另一个突破是解决了过去20多年一直想解决但没有解决的问题,实现了分类所得税向综合所得税的转轨。
刘剑文解释说,长期以来,我国个税法实行分类所得税,根据收入类型不同进行扣除。这种征税制度对于收入比较单一的人而言,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许多人的收入也开始变得多元化,综合征税就比分类所得税更加公平。
“对于收入多元化的人来说,因为每个都有扣除,显然多项收入的人比单项收入的人在税方面优惠多一些,就可能出现收入多的人少交税,收入少的人多交税的情况。”刘剑文说。
以过去的征税制度为例,小王每个月的工薪所得是4000元,因此需要交税。而小张既有工薪所得,又有劳务等其他收入。如果小张的工薪所得为3500元,劳务所得为1000元,这两个都没有达到标准,反而不用交税。在刘剑文看来,这种模式是有失公平的。
《草案》中规定,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刘剑文还对记者表示,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力度很大,步伐很大,是一种革命性的变化。但还需要不断的完善。比如关于费用的扣除标准要不要随着物价、汇率变动来考量,即弹性税率的思路在此次税改中没有涉及。还有对高收入群体,征税制度并没有变化。目前来看,其他国家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很少达到45%的标准。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