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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答每经记者问:将在财税等方面给予服务贸易进出口便利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6-19 15:29

    6月19日,商务部围绕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第一阶段服务贸易试点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新推出的政策保障措施有哪些考虑,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冼国义回答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提问。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毕陆名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摄

    近日,国务院批复了商务部提出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意在17个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并要求深入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开放路径,打造服务贸易制度创新高地。

    6月19日,商务部围绕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第一阶段服务贸易试点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新推出的政策保障措施有哪些考虑,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冼国义回答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提问。

    记者的提问内容为:“在第一阶段的试点方案当中,中央提出了一些政策保障,此次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当中,相关政策保障的措施更加全面和丰富,请问冼司长,第一阶段的政策落实的情况怎样?新推出的34项新政策保障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对此,冼国义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策保障,在试点之初,李克强总理就明确要求拿出“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各部门积极响应,出台了财政、税收、金融、基金便利化等五方面的保险政策,两年来这些政策已经全部落实。

    每经记者张怀水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提问

    在具体政策落实方面,冼国义介绍,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商务部设立了总规模达300亿元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这个基金的前期准备,包括协议、章程已经全部完成,首批募资金额100亿元已经到位。而且收集了一批比较好的投资项目,建立了项目库”。

    “再比如说,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在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所得税从25%减到15%。我们还会同人民银行出台了金融支持政策,会同海关部门出台了便利化监管方面的政策。这些政策落实的效果是不错的。”冼国义说。

    对于下一步深化服务贸易试点的思路,冼国义指出,重点要构建系统性、机制化、全覆盖的服务贸易政策体系。“以前的政策相对来讲是比较零散,按照这个目标深化试点的方案在政策设计上又前进了一步。从保障八项试点任务的角度出发,相应提出了34项政策保障措施。”

    此外,冼国义介绍,将在财政、税收、金融外汇、国际市场开拓、便利化等方面,包括为与服务贸易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人才流动等提供通关和签证便利,对服务出口实行免税,符合条件的可实行零税率。“此外,我们还将研究完善试点地区面向出口的服务型企业所得税的支持政策,推动完善外汇管理措施等。”

    事实上,从2016年2月起,天津、上海等15个地区已经开始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过两年的积极探索,在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促进机制、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培育贸易新业态等方面形成29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两年试点到期后,如何进一步深化试点地区的创新成果,以形成可在全国推广复制的经验成为现阶段最为重要的工作。因此,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将试点范围从原来的15个地区拓展到17个,新增了北京和河北雄安新区,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共两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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