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兴董事会还收到了公司股东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提交的三个临时提案,要求公司董事会将该等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包括: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每经记者 王晶 每经编辑 陈俊杰
6月13日晚间,中兴通讯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公告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延期至2018年6月29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A股股东(即内资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进行投票。
此外,公告还称,根据中兴通讯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与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以下简称“BIS”)达成的《替代的和解协议》,全体董事将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出新任董事之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以及所担任的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职务。
而今日(6月13日),中兴董事会还收到了公司股东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提交的三个临时提案,要求公司董事会将该等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包括: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兴新提交的修改《公司章程》议案中,此前关于“董事长必须从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三年以上的人士中产生”的表述被删去,而“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被改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此外,中兴新还提议,选举李自学、李步青、顾军营、诸为民和方榕为中兴通讯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蔡曼莉、Yuming Bao(鲍毓明)和吴君栋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今日,中兴新持有中兴通讯12.70亿股A股,以及203.8万股H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4%。
值得一提的是,6月12日晚间,中兴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已与BIS达成《替代的和解协议》,以替代中兴通讯于2017年3月与BIS达成的《和解协议》。同时,BIS已于2018年6月8日(美国时间)通过《关于中兴通讯的替代命令》(以下简称“2018年6月8日命令”)批准协议立即生效。
根据协议,中兴通讯将支付合计14亿美元民事罚款,并且公司要在BIS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30日内更换公司和中兴通讯的全部董事会成员。更换董事会成员后30日内,中兴通讯应在董事会设立由三位或以上的新独立董事组成的特别审计/合规委员会。董事长可担任该委员会委员但不可担任该委员会主席。
记者注意到,今日复牌后,中兴通讯H股下跌41.56%,报14.96港元;A股跌停,报收于28.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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