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消息,证监会受理处明确表示,对于立信、瑞华、大华、兴华、众华等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发行部和上市部都不收材料,如果企业着急报材料,须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记者了解到,原因可能和证监会4月23日实施的138号令有关。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证券时报等消息,证监会已通知暂停收立信、瑞华、众华、兴华、致同、大华的首发和再融资材料。
一家大型券商投行高管告诉记者,公司上午发布了通知表示,“近期拟赴证监会受理处报送发行申请材料的同事请注意:立信、瑞华、大华、兴华、众华、致同,发行部和上市部都不收材料。”
“发行部主要负责IPO和再融资,上市部负责并购。这意味着这些会计所所有证监会的项目都会被暂停。”南方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
市场都在猜测原因为何,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这可能和证监会4月23日实施的138号令有关,即《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决定》。
在《决定》中,第十五条第一款“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中,增加两项分别作为该款第(三)、(四)项:“(三)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四)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
而前述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决定》中的情形。由于《决定》已开始实施,关于时间节点、同类业务等具体的解释下文件存在分歧,为了更好的解决分歧故暂缓受理立信、瑞华、众华、兴华、致同、大华等六家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发和再融资材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事进行了回应。上海证券报记者获得该机构发给全体合伙人的一封信中表示,此次暂停受理是由于138号文出台后,关于时间节点、同类业务等具体的解释性的文件在监管部门内部存在分歧。此次牵涉的会计师事务所有8家,涉及的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基本面的问题,而不是立信单独一家。目前,监管部门内部已达成共识,相信很快就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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