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11日),证监会披露了小米的CDR(存托凭证)招股书。在该份招股书中,小米表示坚持以境内证券交易所为主上市地。
每经记者 袁东 每经编辑 肖鴻月
在港交所披露小米招股书后的一个多月,证监会也在今日(6月11日)披露了小米的CDR(存托凭证)招股书。在该份招股书中,小米表示坚持以境内证券交易所为主上市地,此次CDR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市场热议小米将在下个月上市,但在目前小米的CDR招股书中,并没有披露具体上市日期、CDR发行数量、发行价等具体信息。
截至本月初,小米已累计投资了超过210家生态链企业,其中超过90家公司专注于发展和生产智能硬件产品。小米与生态链企业共同设计和研发生态链智能硬件产品,并由生态链企业组织产品的生产。
根据小米在港股市场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用途,其中30%用于研发自主产品,包括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AI音响和智能路由器;30%用于投资扩大及加强IoT与生活消费产品及移动互联网服务(包括人工智能)等主要行业的生态链;40%将用于全球扩张。
需要注意的是,小米在上市前向其实控人雷军进行了一次股权激励,该次股权激励确认98.3亿元股份的支付费用。
小米表示,从2018年1月至公司上市时点期间,公司估值整体上升造成优先股公允价值大幅提高,从而导致当期将产生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18年4月2日,小米向雷军控制的实体发行约6396万股B类普通股,将产生98.3亿元股份支付费用并计入当期亏损。由于上述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小米于上市后一期及上市当年财务报表净利润仍可能存在大额为负的情况。
不过小米还解释道,由于优先股公允截至变动损失及股份支付费用均与其实际经营无关的非现金支出,因此财务报表利润大额为负并不反映该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且不影响其经营现金流。
2015年~2017年,小米分别收入669亿元、684亿元及1146亿元,而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6.27亿元、4.92亿元及-438.89亿元。其中,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48亿元、2.33亿元及39.45亿元。
从小米在港交所披露的招股书可以看到,小米采用的是同股不同权的架构(AB股架构)。
在小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每股A类普通股拥有10分投票权,每股B类普通股拥有1份投票权。但在对该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少量保留事项进行表决时,无论股份类别,每股均只有1份投票权。
小米发行上市后,雷军和林斌(小米公司总裁)共同拥有其全部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雷军和林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所有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拥有重大影响。
在上述情况下,雷军及林斌将对公司的事务施加重大影响,并能够影响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中小股东的决策能力将受到严格限制。在特殊情况下,雷军和林斌的利益可能和该公司起亚股东的利益不一致,可能因此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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