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CDR(存托凭证)方式,让内地投资者参与到我国最优秀的科技企业中去,这已经成为了投资界的共识。昨日(6月6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这让CDR在推出的进程中又进了一步。
每经记者 袁东 每经编辑 叶峰
通过CDR(存托凭证)方式,让内地投资者参与到我国最优秀的科技企业中去,这已经成为了投资界的共识。
昨日(6月6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这让CDR在推出的进程中又进了一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管理层对CDR试点企业的要求,其实潜在的CDR企业已经浮出水面。
BATJ均在范围之内
早在今年3月30日,证监会就发布了《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管理层对试点企业有相关的要求。
具体的要求是: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其中,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哪些企业符合上述要求?新时代证券指出:“目前尚未上市、估值超过200亿人民币的‘独角兽’包括蚂蚁金服、滴滴出行、小米等约29家,合计估值约2.74万亿人民币;已在境外上市且符合试点条件红筹企业约5家,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网易,合计市值约7.1万亿人民币。”
事实上,采用存托凭证上市对很多红筹股来说早已轻车熟路。阿里、京东、百度、网易等互联网巨头赴美上市均采用发行ADR(美国存托凭证)的方式募资,因为根据美国相关证券法律规定,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注册地必须在美国,因此不在美国注册的公司只能采取ADR的方式进入美国资本市场。
小米有望首先“吃螃蟹”
在今年的港股IPO市场上,小米可以说是最耀眼的明星,一方面小米估值近千亿美元的体量,另一方面则是首家采用AB股权的港股公司。
自从5月3日,港交所披露了小米的上市文件后,小米的预期估值则成为了市场热议的话题。
新时代证券认为:小米满足创新企业以CDR形式上市要求,或成为首家以CDR上市的创新企业。此外,小米“H股+CDR”模式与以中国电信为代表的“H股+ADR”模式类似,存托凭证定价或接受港股IPO定价。按照中国电信等“H股+ADR”的发行模式,该券商预计在小米此次“H股+CDR”的发行中,CDR的定价将接受港股的定价,与港股的定价保持一致,在这种情况下,CDR的发行定价或与A股IPO定价相区别,不以23倍市盈率为发行参考。此外,小米的港股定价将由发行人与承销商事先确定一个价格区间,再根据国际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后的情况最终确定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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